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公安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技防系统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09-27 0

甘建设〔2019〕299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市(州)公安局,兰州新区公安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60号)中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的要求,经省住建厅和省公安厅研究决定,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防系统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技防系统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其他部门不再单独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防系统技术审查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甘肃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防系统的设计文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现行安全技术防范标准规范进行综合审查,审查结果共用。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防系统设计文件并入施工图审查后,审查费用原则上按原标准执行,不得随意突破标准增加收费。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加强消防、人防、技防等各类别专业人员力量的配备和培训,提高审查从业能力,规范审查行为,确保审查质量。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完善质量管理机制,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技防系统设计文件并入施工图审查后,各级住建部门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公安厅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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